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64)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具体措施(试行)》(鄂环督〔2022〕8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由于《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垃圾焚烧项目推进不力,湖北现有的7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中,19座超过设计能力运行,其中5座日处理量超过设计能力200%;26座库容使用年限不足5年。
二、整改目标
规范全市4座垃圾填埋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024年6月底前京山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12月底前,督导各地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按照“一场一策”要求,督促超负荷运行(1.34倍)且使用年限不足5年的京山市林家冲生活垃圾填埋场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扩能改造或转入焚烧处理。
3.加快推进京山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场区“三通一平”,启动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75%以上;2024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全市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规范有序,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均已完成规范封场并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实现全市域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京山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按期建成投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与环保水平显著提升。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2022年12月底前,督导各地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落实情况:督导各地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管理,组织专班对各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发现并整改问题9个。荆门市第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于2020年11月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并封场覆盖,目前,荆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建设;沙洋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21年3月停止接收垃圾,2021年12月完成封场;钟祥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20年3月停止接收生活垃圾;京山市林家冲生活垃圾填埋场2023年6月停止接收垃圾,实现全市生活垃圾“零填埋”。4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规范有序,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无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2:按照“一场一策”要求,督促超负荷运行(1.34倍)且使用年限不足5年的京山市林家冲生活垃圾填埋场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扩能改造或转入焚烧处理。
落实情况:
1.制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加强林家冲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因林家冲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自2023年起与荆门、沙洋、荆州等地签订合同,采取垃圾外运的区域协同处理机制,有效缓解库容量压力。
3.严格按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工作要求,规范作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每日消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应急处置,强化事前事中管控,减轻汛期雨季垃圾渗滤液处理压力,确保处理场无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3:加快推进京山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场区“三通一平”,启动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75%以上;2024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
落实情况:京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全国PPP项目核查工作,荆门市政府已同意将项目投运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2025年4月10日项目投产试运行,2025年8月完成工程验收,9月完成规划验收,10月完成环保验收,项目已正式投产运行。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城管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毕汝铭,联系电话:0724-6085710,联系地址:双喜大道市民中心A座。
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