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07年7月,袁某在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大道与市场路交汇处搭建15平方米铁皮棚用于经营,该建筑未取得合法规划审批手续,且占用公共区域,属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因影响周边环境、引发邻里矛盾,2025年5月经相关部门认定,该建筑为无法改正的违法建筑。
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其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对该处违法建设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城管部门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强行拆除。
法律链接:
本案当事人袁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搭建铁皮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处理结果:为回应群众诉求、维护城市规划秩序,2025年12月26日,城管部门联合公安、属地社区、住建局等多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全程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现场监督,媒体全程记录,严格按照“先清点物资、后拆除清运”流程操作,棚内物资逐件登记、妥善转运,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无人员伤亡及恶性事态发生。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城管提示:违法建设不仅侵蚀城市公共资源、扰乱规划秩序、存在安全隐患,还易引发长期邻里矛盾,长期顽固违建的处置更需耗费大量行政资源。在此呼吁广大居民,进行房屋建设或搭建活动时,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前按程序申报审批,自觉抵制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