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5年10月3日国庆节假日期间,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处建筑工地正在加紧施工。经现场勘查核实,该建筑未取得任何规划审批手续,属于个人违法建设行为,建筑面积达30平方米。随即,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该处建设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违法建设事实清楚,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立即对该处违法建设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对该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
法律链接:本案当事人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处理结果:本案当事人在事发后及时进行补救措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并能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调查处理,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遂依法作出责令对该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的决定,当事人没有异议,现已结案。
城管提示:违法建设通常偷偷摸摸进行抢建,房屋质量没有保障,选址随意,布局零乱且存在消防隐患等等,这些都对居住者及周围邻居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挑战。一些违法建设会影响邻居的通风、采光、通行等一些合法利益,从而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在此呼吁广大居民,进行房屋建设或搭建活动时,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前按程序申报审批,共同维护规范有序、宜居安全的城市环境。城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织密监管网络,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合法建设、人人有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