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1)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具体措施(试行)》(鄂环督〔2022〕8号)、《关于加强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管理的通知》(荆环督专办[2023]2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掇刀区未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沙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已接近收集池容量限值,目前日实际处理能力低于渗滤液产生量,环境风险隐患较大。
二、整改目标
掇刀区推进建筑垃圾全部进入市静脉产业园资源化利用。沙洋县提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消除渗滤液溢出风险。
三、整改措施
1.掇刀区规范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行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偷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确保所有建筑垃圾全部进入静脉产业园规范处置。
2.沙洋县对原渗滤液处理车间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启用应急处理设备协同处理渗滤液,提升处理能力,彻底消除调节池渗滤液漫溢风险。将存量生活垃圾运往光大公司进行焚烧处理,从源头减少渗滤液产生。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掇刀区规范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行为执法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宣传工作。安排执法人员进入在建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企业宣传《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建筑垃圾运输从业者合法合规运输建筑垃圾的认识。加大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力度。开展辖区内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点和消纳场所排查,重点对城市周边、建筑工地附近等容易出现随意倾倒现象进行巡查,辖区内无违规消纳场所。今年以来,共开展散装货物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19次,已将倾倒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干净。依法查处偷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加大违规建筑垃圾运输行为处罚力度,对中心城区主要运输路线不定期开展巡查。今年以来,掇刀区共处罚建筑垃圾私设建筑垃圾回收处理厂、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渣土抛洒等行为13起,其中区城管局行政处罚2起、掇刀石街道行政处罚4起、兴隆街道行政处罚7起。
2.沙洋县已完成原渗滤液处理车间的维修改造,调用湖北万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套渗滤液处理设备开展应急处置,处理能力已达到350吨/日(按进水计量)。2024年1月至10月共处理并达标排放渗滤液25908吨。同时,对垃圾填埋场1号、2号覆盖库区进行开挖,将存量生活垃圾送往光大公司进行焚烧处理,进一步从源头减少渗滤液的产生,截至10月底,共开挖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0216.96吨。目前沙洋垃圾填埋场每天渗滤液产生量约为60-80吨,实际处理能力大于每天渗滤液产生量,环境风险隐患已排除。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毕汝铭,联系电话:0724-6085710,联系地址:掇刀区双喜街道市民中心A座(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