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荆门市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荆政办发〔2023〕3号),切实提升全市城管领域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市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市城管委决定在全市城管领域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核心宗旨,找痛点、补短板、除隐患,积极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严格标准、完善监督、狠抓落实见效,着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城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 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立法机制更加高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本行政机关年度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100%。
到2024年底,各单位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更加高效,基本建成市、县(市、区)、街道全覆盖的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达到100%。
到2025年底,各单位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主体能力提升行动
1.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单位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举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培训)不少于4次,其中领导班子不少于1次。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切实落实好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2.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形成完备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目录制定公布率达到100%。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和听证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核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组织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必须进行风险评估。
3.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各单位应当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讨论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起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洽淡重大合作项目,处置重大事项等均应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保障法律顾问及时有效参与决策。未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
(二)实施执法规范提升行动
4.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对城管领域基层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打通“三项制度”落地“最后一公里”。结合“执法示范中队”创建,打造一批落地示范样板,以点带面、以点促面,全面提升“三项制度”落实水平。
5.深入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指引,制定执法流程图,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规范统一。深入实施《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荆门市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规范制服着装、装备使用和言行举止。
6.加强执法保障规范。推动执法办公用房功能齐全分区合理,合理配置案件办理室、听证室、档案室、扣押物品存放室(库)、办公室、值班室、装备库等用房。强化执法装备保障,推动落实《城管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2020年),做好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及执法信息采集终端、对讲机、电脑、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服装及防爆器材等配备。合理设置执法队伍人员结构,确保年龄层次结构合理,男女比例适当。通过招考、招聘等方式,配足城管执法人员,原则上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四名执法人员及协管员。
(三)实施执法效能提升行动
7.强化执法案件办理。切实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执法工作,加快推动跨区域综合执法,力争在案件查处上有新突破。严格落实案件登记、办案流程、案件审核、法律顾问、卷宗管理等制度,不断提升城管案件办理水平。
8.推进智慧城管执法。完善智慧城管执法系统,加快实现对中心城区城管执法人员、车辆、装备、案件办理以及日常巡查、出勤情况的实时精准监管,最大程度地发挥智慧城管执法系统在城市日常管理、指挥、调度中的作用。推动湖北省行政执法平台、执法监督平台和智慧城管执法平台互联互通,做到平台数据整合,信息互通共享。
9.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推进“综合集约式”执法、非现场执法,深入践行“721”工作法,广泛运用教育、提醒、约谈、告诫等方式,完善“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清单,提高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实施执法监管提升行动
10.健全城管执法监管体系。完善城管执法指挥调度、案情会商和督察监管机制,有效解决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街道城管领域职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街道城管领域赋权事项运行监管,健全市、县(市、区)、街道城管执法监管体系。
11.完善城管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城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修订完善城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有效防止和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采取执法公示、社会评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执法等多种形式,有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12.加强城管执法督察工作。充分发挥执法督察职能,坚持刀刃向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队容风纪、执法行为的专项督察,做到办公场所、城管驿站、街面一线全覆盖,坚决杜绝暴力执法和野蛮执法现象发生。
(五)实施法规引领提升行动
13.完善城管法规制度体系。按照“谁落实谁制订、谁执行谁修改”的原则,委系统各立法责任单位要丰富立法形式,注重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年内完成地下管廊管理立法任务,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程序按节点完成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法制审核、议题报审等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立法项目一次性通过市政府审议。
14.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建立审核台账,指导委系统各单位完善审核机制,提高委系统规范性文件发文质量。对委系统3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系统清理,提请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按程序废止,根据清理结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和目录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15.强化法规贯彻执行。编印《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下发全市城管系统组织学习。在荆门城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专栏,通过法规解读、以案说法等形式,定期宣传城管法规。开展新修订或制定的《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荆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荆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荆门市临街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执行情况大检查,推动城管法规贯彻落实。
(六)实施队伍建设提升行动
16.构建法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通过法治专题讲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以案释法、庭审旁听和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城管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荆城管发〔2022〕2号),做好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与干部日常教育培训的衔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治骨干业务集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门业务培训和不少于3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
17.全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按照“培养提升一批、公职律师建设一批、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引进一批”的原则,有计划地培养储备法治人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18.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岗位练兵”行动,通过“干部大讲堂”“我讲我业务”“夜学提能”“知识竞赛”等形式,抓好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专业基础。深入开展执法观摩交流活动,分领域分行业组织执法互动、对标先进、查找不足,实现互学互促、追赶提升的效果。强化典型宣传,及时总结宣传执法先进典型,讲好城管故事,营造城管执法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
各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主动参与,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完善配套措施,为扎实开展三年行动奠定坚实基础。实施方案和2023年年度工作计划于2023年3月底前报送至荆门市城管领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依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人:黎程,电话:0724-6085715)。2024年和2025年年度工作计划于当年1月底前报送。
(二)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4月至2025年9月)。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抓紧抓准抓细各项任务,确保三年行动实现预期目标。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单位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立问题检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问题检视整改台账报送至荆门市城管领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依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各单位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荆门市城管领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依领导小组办公室。荆门市城管领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三年行动进行验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管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荆门市城管领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法制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紧密结合实际,系统谋划和落实好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要将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大事项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全市城管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
(二)加强监督考核。荆门市城管领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将三年行动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和督察重点,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组织开展好各阶段各时点的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对于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的,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积极选树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优秀代表和先进典型,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全面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