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提高地方立法科学性和制度建设实效性,根据荆门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工作部署,对《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荆门市漳河新区航空北路6号 中共荆门市委党校 (收件人:科研处),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后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至:jmdxkyc0724@163.com 。联系人:黄月慧,电话:0724-6057882
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